申请成为GOTS Approved Certifier的认证机构必须已经获得有效认证,才能根据 ISO/IEC 17065: 2012执行至少一项标准的认证。
认可机构根据认证机构的审批程序和要求(=“GOTS 认可”)决定是否授予认证机构根据应用范围的认可。
认可机构可以决定只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应用范围进行认可,对其他应用范围拒绝认可。
获得认可是 Global Standard gemeinnützige GmbH之间签订“认证者合同”的先决条件,该公司是 Global Standard gGmbH的运营单位和认证机构。只有在《认证机构合同》签订后,认证机构才有权作为认可认证机构并提供相应的GOTS认证。经批准的认证机构应始终保持对至少一项 ISO/IEC 17065标准以及“GOTS 认证”的认证。Global Standard gGmbH保留暂停或终止合同、限制“认证机构合同”中详述的批准范围以及要求认证机构调查问题的权利。
GOTS认证机构及其批准范围应在GOTS网站上公布。此外,认证机构的审批程序和要求手册应在GOTS网站上发布,以便进行报告对认证机构的一般要求认证机构的结构应培养对其认证业务的信心。特别是,认证机构应:
a) 有证明其法人地位的文件;
b) 已记录与其认证相关的权利和责任化学品输入审批活动;
c) 确定对职能负有全面责任的管理层(机构、团体或个人)认证机构,包括其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