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A行为准则设立了一些必要标准以确保:
电子行业供应链工作环境的安全
员工受到尊重,拥有尊严
生产过程注重环保
本行为准则为供应链厂商提供清晰可测的益处,包括生产力和质量提高,员工流动率、工伤与患病率降低。 此外,公司在竞标国际合同或为适应新业务进行本地扩张时,可以展示其社会责任感。 该行为准则已被广泛采用,成为电子与 ICT 行业内的社会责任标准。
电子行业的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自愿采用本准则,并应用到其供应链和转包商中,包括合同劳工的提供商。依据RBA的标准界定,审核劳务中介公司也是符合要求的。
原来大型电子公司都有采用中介工的做法,对于中介工的要求,RBA审核标准里也有明确界定。由于企业采用了中介工,涉及到中介工的相关标准要求,自然需要中介公司协助提供。最常见的就是,工厂与中介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劳务公司员工与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工资福利社保等都由中介公司负责。因此,企业所使用的中介工也需要纳入审核,其所在的中介公司需要提供RBA标准所涉及到的所有相关资料。
在RBA审核中,中介公司必然会涉及到很多与劳工相关的问题。审核员通常会查看劳务公司的用工制度、劳务员工的具体工资和考勤记录等。然而,劳务中介公司,由于没有经历过国外客户的审核,很容易出现一些致命问题。比如,要求员工的入职体检里可能触及到歧视问题,甚至有可能需要员工缴纳押金等涉及到强迫劳动的问题。对于电子公司来说,自己那部分做的再规范,只要中介公司触碰到PI问题,直接会影响到最终的RBA审核评分。